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收费

支持网上申报 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:80个工作日
基本编码
实施编码 511Z0107900033-511403000000-000-11511723008597542R-1-00
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
实施主体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
承办机构 四川省-眉山市-彭山区-彭祖大道3段街道-246号,详细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3段246号三楼17号发改窗口;
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办理形式 窗口受理,在线受理
实施对象 窗口受理
实施对象性质 其他组织,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
行使层级 县级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
结果名称
法定办结时限 8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 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 四川省-眉山市-彭山区-彭祖大道3段街道-246号,详细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3段246号三楼17号发改窗口; 办理窗口
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: 09:00-12:00 下午: 13:00-17:00 ;
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:12345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:028-37634060
办理网址 http://zxbl.sczwfw.gov.cn/app/presonServices/netApply/4236199788611796992/0
累计评价次数0

(1)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第十二条

(2)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第十四条

(3)、《四川省定价目录》第十一条

(4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二十条第二款

(5)、《四川省定价目录》第十一条

(6)、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第九条

(7)、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第十条

经营者、行业组织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制定价格所需的资料,包括成本监审报告、市场供求及社会承受能力情况分析报告。

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是否容缺 样表
(空表)
备注
1 关于制定(调整)收费标准的请示 必须 申请人自备 下载
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标准 审查依据 注意事项
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 流程说明
流程图
是否收费 不收费
是否预约 不可预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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