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小经营店备案(食品销售)

支持预约先办 支持网上申报 承诺时限: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:3个工作日
基本编码 1323
实施编码 51140300000000000003892
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
实施主体 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(眉山市彭山区湿地保护中心)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
承办机构 彭山区市民服务中心,江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,凤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,公义镇便民服务中心,保胜乡便民服务分中心(公义的分中心),谢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,黄丰镇便民服务中心,观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
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办理形式 在线受理,窗口受理
实施对象 窗口受理
实施对象性质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
行使层级 县级 通办范围 全县(市、区)
结果名称 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(食品销售)备案证
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 彭山区市民服务中心,江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,凤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,公义镇便民服务中心,保胜乡便民服务分中心(公义的分中心),谢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,黄丰镇便民服务中心,观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 综合窗口
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:00-12:00;下午13:00-17:00
监督电话 028-37641100 咨询电话 详见备注
办理网址 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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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、四川省食品小作坊、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《四川省食品小作坊、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

取得工商质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,并从事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。

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是否容缺 样表
(空表)
备注
1 食品小经营店(食品销售)备案申请书 必须 申请人自备 原件,本人签字。提供: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
2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非必须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字
3 营业执照复印件 非必须 可用市场监管局 复印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字
4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的健康证明 非必须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字
5 生产经营的主要食品类别或者业态 非必须 申请人自备 需在申请表填写,无需单独提交
6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备案申请手续的,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非必须 申请人自备 委托书原件、身份证复印件(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字)
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标准 审查依据 注意事项
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 流程说明
审核
转外
终结
延期
流程图
是否收费 不收费
大厅名称:彭山区市民服务中心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李密大道二段201号咨询电话:028-37641100 大厅名称:江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武阳社区古郡路26栋咨询电话:028-37680237 大厅名称:凤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南段288号咨询电话:028-37635367 大厅名称:公义镇便民服务中心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新区东街30号咨询电话:028-38525971 大厅名称:保胜乡便民服务分中心(公义的分中心)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原保胜乡金岗路184号咨询电话:028-37679037 大厅名称:谢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引凤街3号咨询电话:028-38527582 大厅名称:黄丰镇便民服务中心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民兴路6号咨询电话:028-37609920 大厅名称:观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前程路36号咨询电话:028-35015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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